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,保证会计工作质量,规范经济业务流程,学院对借款、报销制定如下操作流程:
一、《借款单》填写与签批
(一)由借款人填写完整《借款单》,如:借款日期、借款金额(大小写一致)、借款部门(系)、借款用途、借款人等。《借款单》应填写一式两联,第一联交财务处借款,第二联留借款人处,待报销时随同《报销单》或《旅差费报销单》一并报销。
(二)借款人先由借款部门(系)负责人签字-财务负责人审核-学院院长签批后支付。
(三)借款人应在一个月内及时核销,如不及时核销不得重复借款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核销应当与财务处沟通,如不沟通财务处有权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。
二、《报销单》填写与签批
(一)由经办人填写《报销单》,内容要求填写完整,如:报销日期、报销部门、报销金额(大小写应以致)、附单据张数、支出用途、预借金额等。
(二)签字程序具体是:经办人-部门(系)负责人-财务负责人-学院院长逐一签批。
(三)如购物品属固定资产类的应附带《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》一并报销,并有固定资产验收人签字。固定资产单价标准是:一般设备在1000.00元以上(包括1000.00元),专用设备在1500.00元以上的物品。
三、《旅差费报销单》填写与签批
(一)出差人回来后应及时填写《旅差费报销单》,并在报销单后附有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单据(火车票、飞机票、宿费等正式发货票)。
(二)此单据应由出差人填写,填写内容要求完整(如:单据张数、出差事由、报账日期借款金额等)。签字程序具体是:出差人-部门(系)负责人签字-财务负责人审核-学院院长签批。
(三)出纳员根据填写无误的报销审批单,核对出差人借款金额,多退少补,无借款支付金额。
四、其他相关要求
(一)各部门(系)如果报销或借款金额超过5000.00元请提前一日与财务处预约,因未预约资金不足而影响借款的,请自行负责。
(二)报销票据应为合理、合法票据。原始票据字头应带有“税务局”字样的票据,填写内容要求完整,无涂改,不允许“白条”报销。
(三)《旅差费报销单》只核算火车票、客车票、飞机票、宿费及出差补助等项目,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购物品款、培训费等费用支出应另行填写《报销单》,具体要求在本流程的第二项。
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
2010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