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)和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8〕948号)的相关规定,为了进一步加强发票的管理,有效防范虚假发票入账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查询范围和要求。
(一)5万元以上自查所有发票(包括区内区外所有发票)。
(二)5万元以内发票区外自查,区内抽查。
第三条 发票查询方法。
(一)国税发票查询方法
1.办税服务厅查询
持票人可直接到税务机关任一办税服务厅,由税务人员登陆系统﹝税收管理﹞—﹝发票管理﹞—﹝发票查询﹞—﹝填开使用情况查询﹞,键入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进行查询。
2.网络查询
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官方网站:www.nm-n-tax.gov.cn,进入内蒙古国税局网站首页,点击普通发票查询栏目进入发票查询系统,根据提示输入发票号码、发票代码、开票日期、网络发票号等信息进行查询。
(二)地税发票查询方法
1.网络查询
(1)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,进入首页,点击查询服务—发票填开使用情况查询—根据提示输入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进行查询。
(2)手机进入内蒙古地税局官方网站扫描二维码或点击地址下载http://218、21、128、235:8603/nmsy、apk,安装“内蒙税易”免费查询。
2.办税服务厅查询
持票人可直接到税务机关任一办税服务厅,由税务人员登陆系统﹝税收管理﹞—﹝发票管理﹞—﹝发票查询﹞—﹝填开使用情况查询﹞,键入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进行查询。
(三)电子发票查询
可以在国家税务局授权的网站中进行查询,不同地区的开具的电子发票,分别在该省市国家税务局的网站中进行查询。
在相关网站上输入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、防伪码,在输入完成之后,点击最下方的“查验”按钮,就可以对这张电子发票进行验证。稍后,屏幕中就会出现一张电子发票,就可以核对当前发票是否和手中持有的电子发票内容一致,如果内容一致的话,就表示该张电子发票为真发票。
第四条 报销单后附查询结果,本人签字确认。
第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。
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
2016年9月25日